我相信有很多人因為金錢上的問題很困擾

往往呢有些人向高利貸地下錢莊借錢害了不少人..

因此我分享了一些合法的借錢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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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2/012.減資基準日:104/10/25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04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股票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84,877,527股,每股 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848,775,270元。三、本次減資新台幣577,316,290元整,共銷除股份57,731,629股,為調整資本結構 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 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約為15%,惟實際減資實收資本額、減資比率,以減資換 發股票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計算之。四、本次減資後換發股數計327,145,898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計 3,271,458,980元。本次換發股票將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 實體股票發行事宜,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 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50股(即每仟股減少150股)。減資後普通股未滿一股 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計算折付現金(已開 設保管劃撥帳戶者充作登錄費用不另支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六、減資換發股票時程: (一)舊股票於集中市場買賣最後交易日:民國104年12月16日。 (二)舊股票停止於集中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04年12月17日起至104年12月29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4年12月18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4年12月20日起至104年12月29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4年12月24日(無實體發行)。 (六)新股票上市暨舊股票停止流通日期:民國104年12月30日。 (七)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完全相同。 (八)辦理過戶方式:因最後過戶日104年12月19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務請股東提前 於民國104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12月1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 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七、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 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 發作業。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 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 、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46-3797。 (六)緩課股票之處理:若尚有現股未轉讓或放棄緩課者,將依減資比例減除,減 除部份將列入當年度所得。若將減資換發新股之緩課股份撥入股東個人集保 帳戶,將依面額計算列入股東當年度所得。八、其它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九、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 ,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十、本公司將於普通股新股上市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4.換發股票基準日:104/12/24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之權利義務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4/12/30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327,145,898股,比例100%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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