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http://goo.gl/URy8ZL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0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311號2樓(宸上名品飯店)4.召集事由: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報告事項:(1)104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審計委員會查核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報告。承認事項:(1)承認104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案。(2)承認104年度盈餘分派案。其他議案。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1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08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自105/4/10-105/6/8停止轉換。(二)股東常會召開時間:105年6月8日早上09時00分;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105年6月8日早上08時30分(三)依據本公司章程第52條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1)股東資格:截至本次停止過戶期間前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1%)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年度股東常會議案。(2)議案內容: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3)受理期間:自民國105年4月1日上午9時起至民國105年4月11日下午5時止。(4)受理處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168號8樓。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四)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A)提案股東於董事會訂定之股東名簿基準日或截至該次停止過戶期間前,持股未達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1%);(B)其提案按上市法令非股東會得決議;(C)提案超過一項(均不列入議案);(D)超過三百字者;(E)逾董事會訂定之截止日期始提出者。
1E7DF67D82DA3D64
arrow
arrow

    erg461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