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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壽險公司業務員張麗櫻,涉嫌與器官移植策進基金會負責人謝榮振和謀,以捐款給基金會的方式,幫助其他人逃漏稅,有民眾最多逃漏稅180萬元,涉犯稅捐稽徵法等罪嫌。台北地檢署考量涉案人都承認犯行,處分43人緩起訴、2人不起訴。張麗櫻和謝榮振承認犯行,稱最初認為捐款是好事,不知道這樣違法。其他涉案民眾承認犯行,稱當時聽聞有這樣的逃漏稅方式,一時貪心才這麼做。檢方考量張女和謝沒有前科、犯後態度良好,諭知各捐150萬元給公庫作為緩起訴條件,其他39名涉案人各捐逃漏稅金額的三分之一給公庫。另2名涉案人因提出相關單據,證明他們實際捐款給許多單位,檢方認為沒有其他證據證明2人逃稅,處分不起訴。起訴指出,器官移植策進基金會、台灣愛台愛鄉協會負責人謝榮振,涉嫌從2006到2011年間與張女和謀,由張女先向客戶宣傳「好康」的訊息;客戶得知後,透過張女捐款給協會,協會接著在捐款的收據中,浮報捐款金額的八成,幫助客戶逃漏稅。檢方查出,不少客戶「吃好叨相報」,邀親友加入;張女也將將關訊息告訴自己的親友,總共多達41人加入逃稅行列。有民眾第一次加入後覺得奇怪,第二年就未再參加,最低逃稅3000元;有民眾則連續5年加入,逃稅最高達180萬元。國稅局查稅時發現有異,約談相關人員後移送檢調調查。6664B8DCCC75D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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